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阶段国内赛区赛事工作提醒清单
(第一批)
1.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国内赛区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有哪些?
大赛主办单位有: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华全国供销总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天津市人民政府。
大赛承办单位是赛事承办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大赛协办单位是所在地人民政府、承办院校。
企业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列为大赛的主办、承办、协办和支持单位,在大赛赛事指南、各类宣传物料等中,不得出现企业和除主办、承办、协办以外的单位名称。
2.承办院校能否调整参赛队伍的比赛小组?
各赛道组别(中、高职组等)比赛小组是由大赛裁判委员会依据报名参赛所属专业或技术领域相近原则划分的,承办院校无权调整参赛队伍的比赛小组。
3.承办院校提供的设备设施有什么要求?
承办院校须根据赛道面向的主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提供可供选择的比赛用设备,按照赛道对应行业的真实工作场景要求,配备水电、气源、网络等,光照、通风、排水良好,如涉及生物、化工等危化品的特殊赛道由参赛院校和承办院校沟通协商。
4.承办院校提供的比赛场地有什么要求?
根据参赛队数量和平行组分组等情况,设置现场比赛工位、参赛设备存储区、参赛队备赛区、选手休息区、裁判工作区、加密裁判独立隔离室、存放加密结果及比赛视频的保密室等必要功能场所,原则上每个参赛队现场比赛工位面积不小于4m*6m,参赛队若有特殊场地需求,由参赛院校和承办院校沟通协商确定。落实仲裁室,并在赛事指南公布仲裁室办公地点。比赛区域须具有卫生设施、安全通道、完善的引导标识和监控设施设备,全程无死角高清录音录像,具备直播条件。每个比赛工位须准备数量充足、性能完好、满足比赛要求的大屏(不少于2个)、计算机等基本设备及备用设备。
5.参赛队赛前准备的PPT及U盘等工具能否作为比赛设备进入赛场?
根据《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参赛队可“自主确定比赛内容”“自主选择参赛设备”,参赛队为比赛自主确定的PPT、图片或视频素材、U盘可以作为比赛设备、备赛材料,经由裁判长、裁判巡视员和纪律监督员共同组成的验收小组验收后带入赛场。参赛内容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为参赛选手所拥有的清晰、合法的自主知识产权。参赛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密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裁判工作组名单什么时间下发至承办院校?
按照工作安排,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将按照承办院校提交的比赛时间,原则上于赛前10天左右,以点对点方式向承办校发送各赛道组别比赛小组及平行组设置方案、裁判工作组名单。承办院校需严格按照要求,按照名单相应顺序联系确定裁判工作组,并将确定参加裁判工作的裁判名单于下发后三天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以及Excel电子版(不得做格式更改)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dszj@vcsc.org.cn)。
7.裁判工作组成员组成如何?
以赛道组别(中、高职组等)为单位设立裁判长1名,有多个承办院校的赛道组别,按照承办院校数量1:1设置助理裁判长,参赛队伍数量最多的承办院校负责联络裁判长。
以比赛小组为单位设置裁判工作小组,每个裁判工作小组设置一名二次加密裁判,以赛道组别(中、高职组等)承办院校为单位设置一名一次加密裁判。加密裁判在裁判长(助理裁判长)主持下抽签产生,一次加密在参赛队伍最多的裁判工作小组抽取。裁判工作小组内的评分裁判、统分裁判不能跨比赛小组评审。
评分裁判、统分裁判以平行组为单位抽签确定,仅评审所在平行组的参赛队,一个平行组设置评分裁判9名、统分裁判1名,平行组内所有参赛队需在当天完成比赛。每位评分裁判原则上评审两个平行组,裁判库裁判数量不足时,每位评分裁判评审三个平行组。
8.赛务工作人员何时到承办院校?
承办院校须提前通知赛务工作人员按时抵达承办院校。裁判巡视员、裁判长、纪律监督工作组组长须于赛前三天到承办院校。参赛院校自带设备需要安装调试的,裁判工作组、纪律监督员提前三天到承办院校,无须设备安装调试的赛前二天到承办院校。仲裁工作组赛前一天到承办院校。
9.裁判工作组如何设置平行组?
由大赛裁判委员会按赛道组别(中、高职组等)各比赛小组报名参赛队伍总数的10%确定金奖数量(四舍五入取整)上限,按照金奖数量(预设上限)1:1设置平行组。各平行组间参赛队伍数量差不得大于1,平行组按照15%、25%比例确定银奖、铜奖数量(四舍五入取整)。裁判长(助理裁判长)根据实际参赛队伍,按上述原则确定平行组及各平行组获奖数量。赛道组别(中、高职组等)各比赛小组报到参赛队伍与报名队伍数量不一致时,由相应赛道组别裁判长按照实际报到参赛队伍数量的10%确定金奖数量(四舍五入取整),按照金奖数量1:1最终确定平行组设置,填写《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国内赛区平行组设置表》,由赛道组别裁判长、派驻赛道组别裁判巡视员、纪律监督工作组组长共同签字后,由赛区执委会复核后组织实施比赛,比赛结束后报大赛执委会备案。
10.如何产生平行组的裁判?
各比赛小组的评分和统分裁判仅能参加相应比赛小组的平行组评审,在比赛当日,通过抽签确定统分裁判及评分裁判所在平行组。
11.平行组比赛结束后,如何开展复评?
复评由裁判长(助理裁判长)组织开展。
仅有一个承办院校,平行组数量少于10或各平行组第一名比赛时长累计不超过10小时的赛道组别,各平行组比赛结束后,裁判长组织所有评分裁判通过观看比赛原始录像方式,对各平行组第一名的视频进行集中复评,评出赛道各组别(除人工智能赛道)前2名、人工智能赛道各组别第一名,取得排位赛资格。
单个承办院校平行组数量大于等于10,且各平行组第一名比赛时长累计超过10小时的赛道组别,按照复评顺序号平均分为若干复评小组,每个复评小组参赛队伍不少于5个,由裁判长组织所有评分裁判抽签分组复评。各复评小组的前2名(人工智能赛道组别第一名)进入二次复评。二次复评由裁判长组织所有评分裁判进行集中复评,评出赛道各组别前2名(人工智能赛道各组别第一名),取得排位赛资格。
有多个承办院校、累计平行组数量不超过10个的赛道组别,原则上各承办院校无需组织复评,可直接由裁判长组织所有评分裁判,对各平行组第一名线下(线上)复评。有多个承办院校、平行组数量累计大于等于10个的赛道组别,以各承办院校为单位,由助理裁判长按上述原则组织复评并评出前2名(人工智能赛道评出第一名)参加二次复评。二次复评由裁判长组织所有评分裁判进行线下(线上)集中复评,评出赛道各组别前2名(人工智能赛道各组别第一名),取得排位赛资格。
12.在复评环节,承办院校应该做好哪些协助工作?
承办院校根据裁判长(助理裁判长)需求提供场地、设备、网络环境等和相关比赛视频(不含公布分数阶段视频片段)。赛区执委会组织承办院校提供满足二次复评分数快速核算、汇总的评分工具和环境,裁判工作组还需保存好纸质打分表。
13.争夺赛阶段,参赛队比赛时是否可以组织直播观摩或现场观摩?
承办院校需准备现场或者直播观摩的环境,由裁判长明确比赛是否组织直播观摩或现场观摩。若提供观摩,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各赛道组别(中、高职组等)比赛周期内最后一天最后一场比赛可组织进行场外观摩或直播观摩(最后一场比赛前的参赛队比赛视频可同步播放供观摩使用),其他场次比赛不得安排场外观摩或直播观摩。
14.参赛队进场、退场时间是否计入参赛队比赛时长?
参赛队伍进场、退场时间不应计入参赛队伍比赛时长,但承办校协助组织比赛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进场、退场时长,保障比赛顺利进行。
15.裁判评审打分时,是否允许交流讨论?
裁判评审打分时,不允许交流讨论,要求独立评审打分。
16.比赛期间,是否允许参赛队接入外部网络?
允许参赛队接入外部网络,但不允许使用QQ、微信等通讯软件,也不允许通过抖音等软件将比赛现场画面传播到公共网络平台,且严禁通过直播、拍照等形式将现场裁判图片传播至外网,一经发现进行严肃处理。
17.承办校至少需要提供多少套比赛设备?
为保障整体比赛时长不超过5天,承办校需按照不少于单个比赛日平行组数量的两倍准备比赛设备设施。
18.大赛裁判、仲裁、纪律监督三个委员会委员是否可以为承办校、参赛校提供培训服务?
大赛裁判、仲裁、纪律监督三个委员会分别按照《裁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仲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纪律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工作,除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的赛前指导培训,不得另行提供培训特别是收费培训服务。若有违反,将依据大赛《奖惩办法(试行)》给予相应处分。
19.平行组比赛如何评分,评分是否当场公布?
参赛选手完成比赛后评分裁判采用百分制现场打分,按照“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求和”规则,统计得出各参赛队伍得分,现场宣布结果。
20.复评如何评分?
仅有一个承办院校,平行组数量少于10或各平行组第一名比赛时长累计不超过10小时的赛道组别,各平行组比赛结束后,由裁判长组织所有评分裁判,按照复评顺序号,通过观看比赛原始录像,以“观看一个、评分一个、公布一个”的方式,依据评分指标对各平行组第一名进行集中打分复评,按照“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求和”规则,统计得出参加复评参赛队伍得分,评出赛道组别前2名(人工智能赛道第一名)。
单个承办院校平行组数量大于等于10,且各平行组第一名比赛时长累计超过10小时的赛道组别,按照复评顺序号平均分为若干复评小组,每个复评小组参赛队伍不少于5个,由裁判长组织所有评分裁判抽签分组,按照上述原则开展复评。各复评小组的前2名(人工智能赛道组别第一名)进入二次复评。
有多个承办院校的赛道组别,累计平行组数量不超过10个,原则上各承办院校无需组织复评,可直接由裁判长组织所有评分裁判,对各平行组第一名按照上述原则线上复评。
有多个承办院校、平行组数量累计大于等于10个的赛道组别,以各承办院校为单位,由助理裁判长按上述原则评出前2名(人工智能赛道评出第一名)参加二次复评。
21.二次复评如何评分?
二次复评由裁判长组织所有评分裁判,按照二次复评顺序号,通过观看比赛原始录像,对赛道组别的各承办院校(各复评小组)复评前2名(人工智能赛道第一名)进行集中打分复评,按照“去掉4个最高分和4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求和”规则,统计得出参加复评参赛队伍得分,评出赛道组别前2名(人工智能赛道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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